• 2009-05-13

    《越狱》:被认可的叛逆 - [电影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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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漫长的等待终将结束——09年5月15日周五,《越狱》将播完最后两集。全四季共79集,播出时间从05年到09年,跨度5年。)

    越狱做到了什么?让故事始终处于“穿越”的氛围中。几个主角从头到尾都在逃亡,被追捕。他们不断地面临问题,然后解决问题。他们不断地从一个地方穿越到另一个地方,不断地打破面前的道道藩篱,在迷宫中寻找一个又一个出口。简单的说:run——这是该剧核心。保持这种run的氛围,力度和节奏,形成了一条明确的贯穿头尾的动作线。

    《越狱》属于罪案片。在美国罪案类影视中,往往有两种英雄,他们恰好是对立的双方。
    一种是国家执法者(并非完美的好人),另一种是罪犯(并非绝对的坏人)。执法者和罪犯谁会成为英雄,就看拍摄者的倾向性了。导演取谁为第一主演,谁就是终极英雄。

    有一类流行的罪案故事,以描写高科技、高智能罪犯为主,这些人在故事中专偷珍宝、银行、艺术品,而警察在故事中则成了被嘲讽的愚蠢对象。在故事里,罪犯是拍摄者要塑造的英雄。其意图往往在于对腐朽无能的国家机构的嘲笑和戏弄。罪犯虽然做了坏事,但他们的一切行为隐喻着对社会禁忌的破坏。可举的影片如:《盗走达芬奇》,类似影片还有很多。人们在观看这些故事时,绝不希望这些罪犯被抓获,而是盼望他们得手,这种获胜的心理满足了观众内心的那份叛逆,满足了人的原罪。

    任何律法作为维持社会平衡的手段,不可避免地带有统治者的个人印记。它们使得社会中人拥有相对范围内的自由。然而,这种相对自由恰好是通过对人类原始欲望的禁锢而达成。比如,有了法律约束,人类不再乱伦。其实群婚只不过是人之原始本能之一,并无不合法。

    再完善的律法,都是以牺牲尽可能少的人的利益,来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。从某些程度上说,它们带有难以察觉的漏洞,甚至在某些巧合的时候,就会误杀人,伤害人。人们观看这些以罪犯为主体的影片时,就希望这些常规条律被击破,罪犯在人们的心中已经升格为叛逆英雄。没有人看后会痛恨罪犯的,反而巴不得自己就是那个聪明的小偷。

    《越狱》正好表现了一场意图明显的反社会行动。故事中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,已经成为被操纵的傀儡,要对付这样的黑暗,能不越狱吗?监狱作为法律威力的实质象征,坚不可摧的墙体表面下,却充满了无数暗道。这些暗道的存在恰好表明了司法的漏洞。如果执法没有漏洞,就不会有偷工减料的豆腐渣监狱改造工程。狐狸河监狱的十名罪犯,就利用了法律的漏洞来攻破法律自身。

    所以,法律的坍塌往往先来自于自身的疏忽和内壁的腐朽。法律即人治,人治法而不守法,法律空有其名。渎职的上层机构和罪犯的违法行为是没有区别的,由一个有罪的机构来判定越狱的性质,越狱的罪名也就不成立了。

    考虑到电视内容会直接影响到社会道德的导向性,福克斯公司为了这场反社会的叛逆秀显得更加合理,获得认可,于是将人物描写成被压迫英雄的揭杆而起,而不是一帮罪犯在肆意践踏国家法律。编剧将故事中几个主角所犯的罪行,都描述成比较轻的罪,被诬陷或是非主观违法行为,即使真的犯罪也有不得已的苦衷。

    因此每个人的犯罪行为就成了对人性自由的奋斗和追求,从而博得同情和好感,到最后,他们即使因为越狱而被再度监禁,观众的内心也赦免了这群罪犯,他们就是英雄,他们渴望的自由,和观众的内心,完全可以经由监狱的地下道进行交流,相信一定畅通无阻。

    每个人内心都有越狱的本能,每个人都有一座或几座监狱要去冲破。我们不是英雄,英雄是为了拯救他人,我们只拯救自己,至多是自己的上帝,要不就只能是甘于被囚禁的奴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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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和谐社会
  • 来我家踩踩
  • 嘿嘿,有意思~

    您可总算又更新了,真不容易……
  • 你也算越狱出来了吧。这么久呢,你终于复活了,让人担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