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2009-12-04

    3/教义 - [枯门本纪]

    枯门教义,为十六字精要:

     “枯眼观心,枯心守志,枯志立己,枯己成人。”

    注释:放弃以往看待人的旧观念,深入了解外表下的内心;放弃内心无尽的欲望,安静下来坚守意志;放弃盲目而不着边际的大志,追求独立的个性;放弃渺小的自我甚至生命,以成全完美他人。

    ——小枯燥注。
    于2009年3月风声中

  • 2009-12-04

    2/谱系 - [枯门本纪]

    我初入枯门,师傅为枯土。师傅早年失明,并未打算收授徒弟,我是因缘巧合,成为大师唯一爱徒。至于缘从何起,待后再详说。

    大师叔枯石,二师叔枯田,两位均已故去。大师叔枯石有三徒,分别为枯风、枯雷、枯电。即我的三位师兄。

    二师叔枯田去的早,未收徒。他平生有一知己李鸣阁,比他小两岁,常到枯门院谈经论法。我也尊称他为李老师。枯田去后,李鸣阁在遗像前说到:“无人可言,何必多嘴!”于是深鞠一躬,回家闭门三月,这三个月内不再开口说话,迫不得已只做些简单手势。三个月后,李鸣阁到枯门院辞行,说回乡下一段时间。然三年后音信渺然,不知所踪。

  • 2009-12-01

    1/入枯门 - [枯门本纪]

    我于三月入枯门,为本门第46代弟子。枯门创始人枯燥大师(1072—1129?),著有《枯明集》,阐释修持者必先置己于至空,如大树之枯,可纳百川万壑,始获新生。大师圆寂前留下十二道字谜,凡能在三个时辰中解开者,可获赠大师手稿三卷。这些手稿早于宋英宗年间佚失,只有三卷摹本在民间流传,后来被第三十代掌门真枯子搜罗而来,藏在至枯楼。

    枯燥大师远去矣,他创出的字谜则流传至今,供后辈子弟趣玩。据说多年来从未有人能在三小时内解密,除了我……故同门中人尊先祖枯燥大师为大枯燥,戏称我为小枯燥。我法名枯雨,号为“智了”。(智了不怎么好听是真的,念起来像是“知了”)所以任由他们叫我小枯燥罢。我又有外号叫小糊涂,小有可怜之意,并非真糊涂也。

    “智了”之号,是我师父枯土所赠。“智了”之意,枯土释之为,“智慧终了时,方得大智慧”,意思就是“摒弃自以为是的聪明,才能悟出大道理。”这个名字十分契乎枯门一贯的意旨。

    枯燥大师书稿中,有对十二月的描叙。言曰:“三月醒春,六月闹红,九月哑流,十二月坠冬”。如今为坠冬时期了。

    仰头望天,浮云无知,虽生生不息,却摇摇无根。我小小年纪,遁入枯门,要我立马坠冬枯萎,实是难而又难。我一颗心全在好奇中。小秧秧苗才刚发芽,尚未开花,哪里就等得枯萎,哪里就愿意枯萎?如今天下门派之多,如蝼蚁之窝。我胸中钢铁轰鸣,意志锵锵,盼望干出一番不枯的事业来,以亮堂枯燥先师的心愿。曾有一个小心愿被大师写入三卷手稿中,无人探知,只有我发现,牢记在心。

    近来深研枯门派历代著作,发现多平庸之作,对先辈的一片仰慕崇拜之心,陡然少了几分,颇觉失落。唯有师叔枯田大师的一本小笔记,实可视为他的自传,引起我的兴趣。枯田为我枯门派中最叛逆的一员,华年早逝于2003年,当时才43岁。这本小笔记是枯田随手写下的日常点滴和思考,言辞之间全是至真至性的口吻。我虽然没见过枯田,但读来颇觉有点小意思。

    我只是遗憾枯田去的早了,要不,他一定是个有很多故事的人。枯田的这本小笔记,扉页上有他自己写的两个大字:“够了”。我把这两个字当做笔记的书名,确实贴切得很,大概真的就是书名吧。

    之后,我会不断摘抄一些《够了》书的句子出来,聊以赏众。枯田大师的散语,当个把果子玩。吃不得,闻一闻还是可以打发些光阴的。我对枯田的崇拜,也就只能做到这样了。

  • 2009-09-20

    测试蚂蚁 - [记事]

    有一天我做了个实验:
    有只黑蚂蚁出来觅食,上天让它找到了一粒米。
    我就是这位“上天”,是我把米放在它面前的。
    它吃饱了,它打算回去报告上级。
    然后,它就准备带领别的蚂蚁同事过来,一起把这粒大米运走。
    等所有的蚂蚁大军欢天喜地到来之前,我把米扫走了。
    然后我就等着看…

    我想知道,其他的蚂蚁会认为它说慌吗?
    它们如何对待一只“谎报军情”的蚂蚁呢?
    它会很压抑或愤怒吗?
    它们是否会认为,大米被别的动物吃了呢?
    它们有没有觉得找错了方向,记错地方?

  • 我叫艾伦,我是美国人。可我的母亲却是法国人。我和多年未见的女孩约在阁楼见面。她坐在木椅上,只有一张椅子。我们用英文交谈。我问她好,这时我看到窗外有一片无比深蓝的海面,一群人长着翅膀,在上面滑行。我看呆了。等我转身,女孩不见了,留下两封信。她不久前曾寄给我这些信件,然而却被邮局退回了。所以现在她亲手留给了我。

    打开信,上面的文字呈现出不规则的排列,看得出是很多首诗。女孩写着:“这些都是你过去写给我的诗歌。”我读下去,有两句是:
    “we  are the wing∕We are wing  of some”
    (不知道语法是否正确)大概想表达的意思:“我们是翅膀,某些事物的翅膀……”

    (梦时间:7月5日)

  • (梦的记录——关于我每天所做之梦的记录手稿。)

    做梦时间:6月14日

    我梦见,自己居然是个兵,被派去刺杀某个大敌人。由于进入敌营不许携带兵器,怕被人发现。我们的人决定给我背上射一箭,我就可以负伤带着背上的箭进入敌营假装投降,然后拔下背上的箭来刺入敌人。

    我顺利进入敌营。敌人看到我受伤自然就信任我,并派来一个叫“滴得慢”的医生来拔我背上的箭,帮我治疗。这个医生对我很好。可是我怕疼,不让拔箭。医生就去找些吃的给我。这时候,我所在的军营里来了几个女小偷,我于是大喊起来。很多人跑来,这些小偷诬赖我,说我才是强盗。这时候,“滴得慢”医生来了,只有他相信我不是强盗。箭拔了出来,我受伤很深,终于昏迷不醒,刺杀的任务自然没完成。

    有一天我醒来,大叫一声“滴得慢!滴得慢!”,一个女人跑过来,对我惊喜地说,姐姐你醒了?原来,我已经昏迷了二十三年,才醒来。“滴得慢”走过来看我。他们告诉我说,“滴得慢”爱上了我,一直陪在我身边二十三年。我惊讶得醒了过来。

  • 2009-06-08

    螂鼠之治 - [传说]

    关于蟑螂和老鼠的真实历史,已不知从哪个世纪开始。我所亲眼看到的,只是其中一小段时期。时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这间小厨房建立开始。这是片很小的地域,为争夺所有权,老鼠和蟑螂曾经有过地域协议,两者轮流执政,统治厨房。它们有时确实做到在党在野互不侵犯,各自为营。这种局面令我叹为观止。

    两者执政厨房的时间并不一定平均分配,老鼠一般在冬季上台,而且每次的统治期都较蟑螂要漫长一些。因为老鼠的统治手段强硬,且富于技巧。蟑螂集团的统治期虽然短,但很会表现自我,它们喜欢用夸张的展示手段来体现个性,如跳桑巴舞,如群体花样溜冰,如飞檐走壁的杂耍。

    蟑螂的统治总是不到三个月就被老鼠赶下台,直到老鼠厌倦的时候,蟑螂又再度出山。老鼠如果动用武力的话,蟑螂的军备略显不足,但蟑螂胜在医疗条件好,出生婴儿存活率高,而且社会提倡高品质的性生活,因此子孙众多,所以蟑螂党的胜出一般都因为赢得多数选票,老鼠觉得偶尔民主一下也未尝不可,所以也常常退位给蟑螂,顺便休养生息一段时间。

    鼠类的国度号称法律严谨,次序井然;鼠鼠有自己的家庭,家庭有邻居,邻居有朋友。大家最喜欢的事就是投机倒把,私囤货仓。别看鼠鼠之间亲密热情,迎来送往,这些只不过全是幌子。大家表面假意友好,私底下明枪暗箭。豆腐脸刀子心。比起蟑螂的无知,更显阴险狡黠。

    正因为天生深厚的城府和精明的生存技巧,使得鼠鼠民族所创造的辉煌和灿烂历史如星月在天,实难一眼观尽。如果要寻找一个相似的例子来说明这个民族的特点,最接近的也许是排在灵长类之首的人类。反观人类,也就了解了鼠鼠。人类和鼠鼠之间的共性确实不少。

    蟑螂的下台多数因为统治混乱。统治阶级在中央集权化方面显得手段软弱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,却是这个国家唯一值得赞赏的地方——对人民的统治并不那么霸道。它们是群可笑的家伙,喜欢浮躁和浅显的装饰。人民血液中流淌着强烈的表演欲望。每个人从出生伊始就学会了作秀,都标榜自己是个民主人士,充分尊重他人的言论自由,但每个家伙都在暗中努力让自己的声音盖过一切。

    它们谁都不认同谁,每个人对自己发臭的双翼和灵巧的长腿充满盲目的迷恋。它们族群特有的时尚品味,就是较量小小外壳上所能携带的细菌种类,几乎人人都是细菌大收藏家。在展示会上,它们以携带细菌数量的丰富和稀有品种为竞赛标准,但每次比赛的结局都以群殴表演收场。

    老鼠和蟑螂两者的个性确实相差很远。蟑螂之可怜在于它们犹如一盘散沙,轻易被敌人充分看透,不需太多枪械就可以使之从内部瓦解,其统治如鹌鹑蛋般一击而碎。而蟑螂们大张旗鼓地投降,并为自己逃得快在同僚中表现得洋洋自洒。逃跑是它们最推崇的军事策略,它们经常讨论逃跑的艺术,这门艺术为它们平淡的日常生活带来刺激,是它们终生难忘的战绩。

  • (漫长的等待终将结束——09年5月15日周五,《越狱》将播完最后两集。全四季共79集,播出时间从05年到09年,跨度5年。)

    越狱做到了什么?让故事始终处于“穿越”的氛围中。几个主角从头到尾都在逃亡,被追捕。他们不断地面临问题,然后解决问题。他们不断地从一个地方穿越到另一个地方,不断地打破面前的道道藩篱,在迷宫中寻找一个又一个出口。简单的说:run——这是该剧核心。保持这种run的氛围,力度和节奏,形成了一条明确的贯穿头尾的动作线。

    《越狱》属于罪案片。在美国罪案类影视中,往往有两种英雄,他们恰好是对立的双方。
    一种是国家执法者(并非完美的好人),另一种是罪犯(并非绝对的坏人)。执法者和罪犯谁会成为英雄,就看拍摄者的倾向性了。导演取谁为第一主演,谁就是终极英雄。

    有一类流行的罪案故事,以描写高科技、高智能罪犯为主,这些人在故事中专偷珍宝、银行、艺术品,而警察在故事中则成了被嘲讽的愚蠢对象。在故事里,罪犯是拍摄者要塑造的英雄。其意图往往在于对腐朽无能的国家机构的嘲笑和戏弄。罪犯虽然做了坏事,但他们的一切行为隐喻着对社会禁忌的破坏。可举的影片如:《盗走达芬奇》,类似影片还有很多。人们在观看这些故事时,绝不希望这些罪犯被抓获,而是盼望他们得手,这种获胜的心理满足了观众内心的那份叛逆,满足了人的原罪。

    任何律法作为维持社会平衡的手段,不可避免地带有统治者的个人印记。它们使得社会中人拥有相对范围内的自由。然而,这种相对自由恰好是通过对人类原始欲望的禁锢而达成。比如,有了法律约束,人类不再乱伦。其实群婚只不过是人之原始本能之一,并无不合法。

    再完善的律法,都是以牺牲尽可能少的人的利益,来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。从某些程度上说,它们带有难以察觉的漏洞,甚至在某些巧合的时候,就会误杀人,伤害人。人们观看这些以罪犯为主体的影片时,就希望这些常规条律被击破,罪犯在人们的心中已经升格为叛逆英雄。没有人看后会痛恨罪犯的,反而巴不得自己就是那个聪明的小偷。

    《越狱》正好表现了一场意图明显的反社会行动。故事中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,已经成为被操纵的傀儡,要对付这样的黑暗,能不越狱吗?监狱作为法律威力的实质象征,坚不可摧的墙体表面下,却充满了无数暗道。这些暗道的存在恰好表明了司法的漏洞。如果执法没有漏洞,就不会有偷工减料的豆腐渣监狱改造工程。狐狸河监狱的十名罪犯,就利用了法律的漏洞来攻破法律自身。

    所以,法律的坍塌往往先来自于自身的疏忽和内壁的腐朽。法律即人治,人治法而不守法,法律空有其名。渎职的上层机构和罪犯的违法行为是没有区别的,由一个有罪的机构来判定越狱的性质,越狱的罪名也就不成立了。

    考虑到电视内容会直接影响到社会道德的导向性,福克斯公司为了这场反社会的叛逆秀显得更加合理,获得认可,于是将人物描写成被压迫英雄的揭杆而起,而不是一帮罪犯在肆意践踏国家法律。编剧将故事中几个主角所犯的罪行,都描述成比较轻的罪,被诬陷或是非主观违法行为,即使真的犯罪也有不得已的苦衷。

    因此每个人的犯罪行为就成了对人性自由的奋斗和追求,从而博得同情和好感,到最后,他们即使因为越狱而被再度监禁,观众的内心也赦免了这群罪犯,他们就是英雄,他们渴望的自由,和观众的内心,完全可以经由监狱的地下道进行交流,相信一定畅通无阻。

    每个人内心都有越狱的本能,每个人都有一座或几座监狱要去冲破。我们不是英雄,英雄是为了拯救他人,我们只拯救自己,至多是自己的上帝,要不就只能是甘于被囚禁的奴仆。

  • 有三位早期的科学大师:卡尔林耐、亨利卡文迪许、乔治居维叶,他们的名字在行业之外提及得较少,他们都是我心目中崇拜的人。我近段时间一直在想,不断记录下我所喜欢的事物人物,不断把我想到的都写下来,那种感觉和写回忆录有点像。因为我不是创造,而是寻找过去我曾想过的一切,我不怕被遗忘,只担心我遗忘了什么。

    卡尔林耐——现代生物命名系统的奠基人,他教人怎么为动植物起名。简单来说,他在它们名字后面加上属性,使人清楚了解它们属于动物还是植物,是果实还是花。举个例子,从汉语来看,“蝴蝶”一词只有音义,从这个词上绝对不知道它是食物还是动物或者只是张椅子。而在英文中,“蝴蝶”是用“飞”(fly)这个单词和别的词组合构成。读到这个词,就能猜出它是一种可以“飞”的东西。所以英文的蝴蝶单词采纳了科学命名法。这就是命名系统的意义所在。(我突然发现我举例错了,“蝴蝶”有虫字偏旁,可以得知它是昆虫。这个命名其实很好。)卡尔林耐的肖像还被印在货币上。

    亨利卡文迪许——孤僻的单身贵族化学家,发现了空气的组成成分,并算出地球的密度。如果知道地球的密度,再通过圆周率测出地球的体积,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地球有多重了。然后,我们就会知道地球会不会重得掉下去了。我并不是很了解地球密度对其他方面研究的意义,这些都是我的延伸想象。不过,这项研究很实际。

    乔治居维叶——建立比较解剖学和古生物学的先驱大师,提出了灭绝说,让我们深度认识了恐龙。从此以后,我们知道恐龙中也有光吃素不吃肉的。一般来说,古生物学家都必须具备动力学、医学知识,他们通过研究骨骼的运动原理,来判断动物捕食的方法,甚至分析它的胃动力。他们分析牙齿表面的凹槽,判断它们嘴里咀嚼过的植物。通过比对化石和现存动物的骨骼,分析这些化石属于哪个种类的动物,这就叫比较解剖学。干这项研究的人,得有长时间的耐心和体力。开始,我以为只要学习解剖学的就是医生,后来才知道这个和医生的工作目的不一样。

    诗人马修•阿诺德是这样提到三位科学家的,他说:“使我们真正理解动物、水或植物的,为我们捕捉它们的奥秘,使我们参与它们的生活的,并非卡尔林耐、亨利卡文迪许、乔治居维叶,而是莎士比亚。”

    在诗人的眼里,三位伟大的科学家都被莎翁比了下去。诗人并非要贬低科学,而是指出两者对心灵影响的差异。我放佛看到阿诺德高声概叹的样子!科学家带领我们探索“真”,艺术家带领我们领略“美”。触动我们心灵的并不是一棵树的高度,而是它长得这么高却能够默默无闻,令人惊讶。人长大了就要说话,一棵树长大了为什么不说话呢?所以,人一定要少说话,才能理解树。

    莎士比亚创造了一个伟大的时代。古代西方戏剧的地位很高,戏剧家都是诗人,戏剧则是一首情感高昂绵延澎湃的长诗。现在,凡以庄严为题材的历史剧,很多称为诗剧——我也看过一些诗剧,“剧”是有的,但很少看到“诗”在哪里。西方古代戏剧家的地位远高于画家,画家只是手工艺人,米开朗琪罗也不过是个较为高明的工匠。

    和西方不同,古时候的中国,画家的地位高于戏子,也许因为很多画家都是诗人,诗和画总是联系在一起,画中题诗,诗写画意。画家喜欢和诗人一起混。要成为灵性才子,必要诗画同精。不管是诗人还是戏剧家,总是受到不同时期的人们的尊敬。而科学家,统统归入三教九流,异端学者。

    其实,科学家和艺术家在某点上倒是一致的,都必须具有对事物的敏感和狂热的执着。人们有种误区,科学家要沉静,艺术家要热情。从前有个国王,把城市分为两半,让科学家和艺术家分别住在一边。有一天国王去考察,发现科学家和艺术家身上都是一样地又脏又臭,国王说,为啥你们都不洗澡理发?科学家说洗澡会让工作时间减少,艺术家说洗澡的过程会觉得时间很漫长。就这样,不同的想法,结局是一样的。

  • 我要记下一部电影:《大卫戈尔的一生》。大约四五年前看的片子,我直到现在还觉得难受之极。这部片子在艺术手段上并不出色,之所以记录它,故事里充满了让我痛苦和震撼的情绪,一想到就哭……压迫我使我无法开口的力量,就像《发条橙》里的人性改良学校,把男主人公的眼睛用工具撑住不许关闭,强行他们长时间地观看暴力录像,欲哭无力。

    《大卫戈尔的一生》是艾伦帕克的作品。(艾伦的电影没有一部不压抑的,最可怕最深刻的作品是《迷墙》)。

    大卫是个坚持废除死刑的教授,他认为死刑会造成冤案。为了证明这一结论,他为自己制造了一起案件,故意让法官误判他为杀人犯,他将以此证明法官的判决为错误。当女记者发现了误判时候,死刑已经执行了。他用自己的死亡对现行的死刑制度进行了无情嘲讽和戏弄,但这种戏弄充满了残酷和无奈。

    理想究竟是个什么东西,古往今来人们竟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?原来以为只有爱情才会令人痛苦,现在才发现,“执着”比爱更痛苦。如果爱情加上了执着,痛苦的砝码就增加了一倍。不管是追求爱情的执着还是追求理想的执着,一个人非要“执着”了,那他就是豁出去了。

    看完电影,我就成了废除死刑的拥护派,这是我过去没想过的。死刑不能挽救我们失去的一切,也不能从根本上降低犯罪率。一个人死了已经足够,为何还要再死一个偿命?唉,不要叫我回答这样的问题。

    片子的名字很有意思。《the life of Dived Gale》,表面直译是“大卫戈尔的一生”,但“the life ”(生命),在此有多重含义,可以译作“大卫戈尔的命”,但更准确的意思是“生命的意义之于大卫戈尔”。由于电影探讨的是生命和死刑。所以“the life ”其实并不是指他的生命,而是指向大卫戈尔内心所理解的生命的含义。

    爱情和死刑有何联系?当爱着的人为爱殉情的时候,是爱情被判了死刑,爱和死融为一体。我可以为爱而死,因为爱是我自己的事,为了爱,我沉浸于自己的内心,不需要惊动任何人,我考虑自己的需要,为了猎取爱,我变得自私而不是伟大。

    在爱情的氛围里,我变得如此虚无,身体随时不属于自己,相爱的人像两股青烟一样无规律地荡漾。在爱情里,我可以完全没有理想,完全空洞,就为了欲望。但是现在电影里有一个人不为了爱情去死,而为了挽救那些不相干的人的生命去死,我感觉难受,我感觉爱情的伟大受到了侮辱和质疑。因为爱情不能挽救生命,即使大卫是个正在爱的人,他同样会抛弃爱情去死。

    我感觉太难受了,还有人这样做,做这样压抑的事。这让我虚无不起来,美好不起来。这让我觉得再爱也没有力气。因为追求爱不如追求社会理想伟大。我真的无比憎恨理想和信仰,因为理想让人现实,理想几乎都是具象而明确的目的,必须通过社会行为来达成。人皆可以有理想,但对一个厌恶社会的人,理想完全不可能实现。看到有人为了信念而奉献,我难过。因为我竟然找不到可以劝说他的理由。

    让我对大卫说什么呢?他已将个人的信念和人生的追求凌驾于功利之上,还抛弃了一切婚姻家庭,超越了爱情。我还能说什么呢?如果爱情不能挽救一个人,那么没有什么再能让一个人活着了。我现在才明白,爱情让人去死,信仰让人重生。我们为了爱苟且偷生,所以我们这样的人已经死了,社会不需要我们,爱情对社会无用。而在另一个意义上,大卫则活着。

  • 2009-01-02

    电影的诗性存在 - [电影]

    电影,是为夜晚诞生的综合艺术。每个人都知道,即使白天到影院看电影,放映也要黑着灯,因为太阳下的人们不需要电影。只有当你在黑暗中看不到自己的时候,你才能从银幕上感知到另一种生活。这种生活完全与你在影院外过的不一样。你必须化入黑暗,忍受沉默,才能被授予这种偷窥他人生活的权利。

    能深入全面了解电影艺术的人,我几乎没有机会认识,也不可能认识。在逝去的一年里,电影就是我吸纳欢乐、发散忧伤的方式,是认识世界的最好途径之一。我唯有在电影故事里生活,和电影演员们一起工作,思考他们的思考,想象他们为这个角色所付出的艰难,所历经的日子,我才感到生活的“真实”存在。

    一部好电影是不能够简单复述生活的,电影必须通过看似可以实现和信服的情节、画面语言,来提炼生活的内涵和价值。

    无论何种艺术,都具有诗性,电影尤其如此,这是我的看法。“诗有一个奇异的特权……它可以赋予虚无的存在物以生命和行动,甚至可以赋予各种抽象概念以形状、色彩和动作;使善德、邪恶和情感具体体现”(约瑟夫•沃顿1722—1800)。电影便是这种“奇异的特权”无限扩大的承载体。电影画面的本质是虚构的,且不要说大部分摄影是在布置好的摄影棚中完成,即使镜头拍摄的是没有经过任何装饰的外景地,一旦经过蒙太奇的处理后,它们便失去了原先的名字和概念,而填入导演希望被赋予的情感成分和效果。电影的虚构为了达到真实,但这个真实的目的却又是为了和生活中的真实区别开来。

    这种虚构的真实在我看来,正是电影令人着迷的存在。电影并不希望成为现实世界的一部分或者副本。诗歌也这样。“诗歌要成为它自己的世界,独立、完整、自律,要完全把握它,你得亲身进入那个世界,服从它的各种规律,暂时抛开你在现实世界中所拥有的各种信仰、目标以及特殊条件……生活和诗是平行发展的,两者永远不会相交……它们有着种类上不同的存在方式”。(布拉德利1846-1924年)

    电影确实和诗歌类似,永远不会相交于我周遭的生活,也不会相交于那些观众的生活。我有时在电影中生活,有时在电影外生活,我希望留在电影中的时间比我能够的更长。

  • 2008-12-31

    棋和李白 - [记事]

    摆棋盘,以左手攻右手,右手赢,右手是白棋。
    读了《镜与灯》的一些章节,艾布拉姆斯关于浪漫主义的文论,当代文艺理论的一切根基几乎都和浪漫主义有关。
    更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,李白生活的年代,要比文学史上的浪漫主义时期早一千年,为何他被称为浪漫主义者呢。
    李白,也是白棋。
  • 在从一处瑶族乡返回城里的路上,望着两旁刚砍过的蔗田,我一直想着农民的事儿。任何一个像我这样,在城里生活却一时无法完全避开农村的人,对于农村,会有种道不清的复杂的感情,既非爱也非恨,只能是爱恨揉成一团糟的麻绳,而且只想扔在角落里。

    我多次幻想新时期的农村,会出现新个性的农民。但总是很失望,不知为什么。其实我完全知道为什么,但我说不出口,我无法正视目前的现实,越来越不想谈现实问题。我常常话到嘴边,就什么也说不出来。

    前几天在村里和一群七姑八姨烤炭火,我说我叔叔家在另一个村上,有十三亩地。她们大吃一惊,因为她们自己村里的地很少,生产队把地卖了很多,每家不过一两亩。她们皱眉说这么多地,如何种的完,简直太累了。我说,过去都恨地主霸占田地,地多,总好过没有吧,有了田地,也可以当地主请长工了。

    她们摇摇头,不对啊,请人来种地,要一天五十元,而且包伙食,实在请不起。我说,那就把地租出去让人种。她们又摇摇头,没人租,因为种地不赚钱。这个倒是事实。——难道农民真的到了嫌弃田地太多的地步?天知道,大概在某些地方确实是这样的。

    随着时代的发展,农民阶层必然会消亡。农业高度机械化之后,从事农业产业的人在性质上实则是工人。发达国家没有农民,只有农场管理员,他们偶尔也被戏称为农民,但那个概念已不是“在希望的田野上”的农民了。我望着车窗外零星的不规则的土地,这样的地方有可能实现机械化吗?联合收割机能转身吗?别说了,我们的农村依然是农村,农民依然是农民。这是个长久的事,长久到什么时候,不知道。这个话题绝不好笑。

    (短消息:该博客因某些字句,引起过不必要的麻烦,有人提示我“写文帐要注意”。笑话也能出事,这真不是玩笑。我已根据规定,删除不符合主旋律精神的段乱,并决定今后学习兰陵笑笑生,以谈论风月、修补阴阳为主。不谈严肃话题,这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件好事,用官方言语来说就是“不啻是件好事”。“不啻”者,即不是帝王开口说出的话,算不得准,只当是俚人俗语;皇上圣明,不与之罪,反赞曰“质朴兰心”。

    说话不仅要注意题材,同时,说话多也不好,容易得咽喉炎,像我这样,咳起来总是担心人家说我扰乱治安。欲加之罪,何患无咳。另外,说老实话更加不好。以前有个阿姨请我吃苹果,我老实回答不想吃。她便告到我母亲那里去,说我不懂礼貌,给我好果子我不吃又不接。母亲只好带我到她面前去赔礼道歉鞠躬。这,就是老实说话的结果。从此以后,我决定不再老实了。此据。)

  • 2008-12-24

    没有回答 - [记事]

    提着沉重的行李走进院子,被守门阿姨喊住:“找谁呀?”
    直到我转过身,笑了笑,她才说:“哦,我还以为你是个男孩!”
    我的头被连衫帽包住,在阴暗的路灯下,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的样子。
    像个男的,这样也好,不知为什么。
    惟一可以肯定的是,我连走路都像男的了。

    人活着,何必要像男还是像女。
    世界上的事,何必应是男人做的或应是女人做的。
    细胞可以单性繁殖,人也可以只是单性。
    为何有男女之分呢?
    这真是件没必要的事。

    守门阿姨就因为我像男孩,而将我拦住。
    难道一个男孩提着沉重的行李,不能走进院子吗,究竟错在哪里了?

    除非阿姨的意思是“我以为你变成一个男孩了”,或者“我以为一个男孩冒充你回来了”,或者“一个长着你的模样的男孩提着你的行李进来了,而你为什么不是这个男孩,而是长得像男孩的你呢”?

    守门阿姨只是说:“我以为你是个男孩”。
    这话让我困惑。她的意思也可能是“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男孩,结果,你却变成一个女孩回来了”。

    世上有很多想不清的问题,我的方法就是把它们写下来,一个都不回答,让问题干着急。一个没有回答的世界,太寂寞了。一个睡在问题里的人,太寂寞了。一个寂寞的人,太......

  • 2008-12-01

    木头木耳 - [杂文一]

    院子里的水沟边,一根躺倒的木头上长出了木耳。
    一阵美好的感觉,莫名地降临,当我看见那些小东西。
    噢,我蹲在地上,仔细地看。
    守门阿姨乐呵呵地,“我们已经摘了不少,吃掉啦!”

    剩下的木耳有点老了,但是木头更老,潮湿的水汽裹着身躯。
    黑褐色的朽木,似乎因为木耳而获得新的生命。
    难道是这根木头太有创造力,太希望聆听大自然的欢吟,从而长出耳朵?
    还是这些茸茸的木耳,相信朽木心中隐藏着非一般的音乐,而它们要去听一听。

    木耳是木头的耳朵,又是木头倾唱的扩音喇叭。

    木头吸引了木耳?
    木耳找上了木头?
    能长出木耳的木头真能干。
    能长在木头上的木耳也不赖。

    不过木耳的出现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    这和风有关。
    经过的风,碰巧携带着木耳的孢子,而且还要有很多才行。孢子遇到温暖的水汽,和温暖的木头,就落下来生根了。
    木耳不是随便有的,木耳和木头,不是一场简单的邂逅。
    可是,大部分经过的风,都嫌累,嫌麻烦,嫌沿途风景不够优美,反正没有奉献精神,就是不肯携带孢子。
    于是,世界上大部分的腐木、朽木,一直孤伶伶地等着,也不会长出耳朵。
    它们始终是一根聋哑的木头。
    就像光棍一样。

    就像世上的故事,都有两个不同的结局。
    两个结局的巨大反差,并不取决于故事中的人物做了些什么事,杀了几个人,穿着是否名牌。
    取决于什么呢?取决于讲故事的人。
    就像木耳和木头的故事,取决于风。

    讲故事的人走进深夜,坚持不带一盏灯,深夜就有了你猜不透结局的故事。
    讲故事的人走进深夜,坚持不带一盏灯,深夜就有了我猜不透结局的故事。
    是否重读一次,取决于你,而不是故事。


    结束歌:

    《木头木耳》

    一个木头木耳的人,
    天生不会筑篱笆,
    小狗来了,请进!
    哎呀小猫也来了,请进!
    木头木耳的人,
    安静地忙碌,修理他的犁。
    风吹来了,请进!
    风又吹来了,哎哟再次请进!
    木头木耳的人,
    抗着犁,大步迈得沙沙响,
    不管人家如何笑他,
    他只是得意地指着那片苜薯花。
    爱怎么开花怎么开花,花田没有篱笆,
    不需要太多的养分,偶尔施些花肥。
    从早上到黄昏,忙累了就趴在田里,
    没有篱笆,天地好大,
    有点孤单,但是他一点不怕。
    他可以和花说话,不停地催它们多喝泉水,
    谁也不知道他是个哑巴,
    谁也不认为他是个哑巴。

  • 2008-11-27

    蝴蝶 - [杂文一]

    你会忘记这样的情景吗?
    野地上,躺着一个腐烂的苹果。
    一只蝴蝶忘情地吮吸着苹果汁,蜜样的汁液已开始发酵,甜而酸涩的酒味弥漫在草丛中。
    慢慢地,慢慢地,蝴蝶醉了。
    然后,它在这个没有栅栏的酒窖里睡着了。
    会不会有危险的东西在靠近熟睡中的蝴蝶?
    或许是一张网,或许是小猫的眼睛。
    可是对于蝴蝶来说,短暂的生命,何必不就在梦中陨落?

    我也想陨落,但没能这样醉过。我只是见到这只柔软的蝴蝶。
    它忘了醒来,我忘了回家。
    你羡慕它吗,那些令它美好的,不枉它终其一生的寻觅。
    那些曾令我们美好的,却不过一场蝴蝶之梦。

  • 2008-11-21

    反战者独白 - [杂文一]

    在昆仑关参观时候,我想到一个问题,以前也想过多次。
    ——如果我生活在战争年代?怎么办?
    我,性别女,二十岁,花样年华,文盲,一无所有,我该干什么呢?
    卖菜的?佣人?保姆?洗衣工?缝纫工?酒楼弹琴的?舞女?选择的余地太少了。

    ——如果我是男的,二十二岁。同样花样年华,难道去参军?我不去。
    但是敌人打到面前了,我反抗吗?我会开枪吗?会反抗,我肯定会开枪,而且知道要先开保险。
    有些残忍的人,把子弹光滑的前端刮花,弄得变形,子弹就会在人体里爆炸,叫做开花弹。国际法不允许这种做法,不符合战争人道。战争,居然也讲人道…

    ——我不主动参军,好男不当兵,不是因为这个道理。我不喜欢战争这种方式,不符合我的世界观。但是没办法,无处可逃的时候,还是得去了。

    ——在战场上,我勇敢吗?我想是的。战士,你必须先开枪,必须努力不怕死,不然等人家先开枪就完了。这种勇敢并非对敌人的无所谓,而是保命的无奈策略。冲锋时候前面的人,常常被后面的自己人打中,没办法。
    19世纪英法军队打仗,都是喊口号。一排人先射击,然后第二排。因为那时候子弹上膛得花时间,所以轮流打。而且一排人一起发枪,子弹密集,命中率大。(看起来真像演戏。)

    以前在军训时候学过步枪,我最好成绩是五发子弹打出43环(一个10环、两个9、一个8,一个7。)也开过两次手枪。我至今还是很害怕听到枪声,开枪都是被逼的。我的特点是用左眼瞄准,用左手扣机。因为我无法眯左眼,我的眼睛做不到。

    如果你常看动作片,你会发现,站立射击手枪有两种情形,右手握枪的时候,有时候左手是在右手下面托着,有时候却是在右手上面压着?到底该放上还是下?
    放下面托着,射击会稳、准确。放上面压着,为了防止后作力。

    ——如果打仗死了也算了。如果不死,被俘了呢?
    大部分人的想法可能都一样——假装服从,保全自己。
    为什么有很多电影里的人宁死不屈呢?他们是不是很傻?
    不是的,他们不傻。有信仰的人和没信仰的人完全不同,而我没有信仰,才会将个人生命看得过重。

    ——当战争打到一定时候,人时常处在紧张状态下,草木皆兵,看见人就很容易开枪,对人的信任度降为零。当双方只剩几个人的时候,没力气的时候,也不得不拼到最后一刻,都怕对方杀自己。战场上,大部分人是因为害怕而杀人的。

    ——当逃兵,不是没有可能。悄悄把自己的手指崩了,就当做残疾人退伍了。不敢崩,那就趁天黑走。人人理想不一样,为了厌战而逃,算你有文化。为了怕死而逃,盼你运气好。为了爱情而逃,你是想写个电影。逃啊逃,提心吊胆,被抓的话就毙掉。只要不被抓的话,战争过后你就是一段轶事传奇,人人找你探内幕。

    我,我只能逃了,为了什么呢?因为这事和我没关系。还能怎么样?大家都逃了,最后也就和平谈判了,这方法最好。

  • 2008-11-19

    与颜色相关 - [杂文一]

    红票:旧时候,剧场演出赠送给人们的免费票。
    白体:字体名称,相对于黑体字。或者指笔划很细的灰铅字字体,如老宋体。
    黑口:线状书的一种版面格式,指的是版面中心上下端所刻的黑线。
    绿营:清代由汉人编成的,分驻各地的武装力量,以绿旗为标志。
    蓼蓝:草本植物,用于提取蓝色染料,一般就叫“蓝”。
    灰质:脑和脊椎的灰色部分,由神经细胞组成。
    短褐:古书上指粗布衣服。
    青钱:古时比喻有才之人。(青袜子:喜欢卖弄才识的女子,也称“蓝袜子”)
    紫毫:毛笔之一种。笔锋由深紫色的兔毛做成,比羊毫坚硬。
    黄守瓜:通称瓜萤,是一种瓜类害虫。

    一个人一辈子拥有时间最长、但总是读不完的书是——词典。
    以上与颜色相关的名词解释,看起来不难,皆摘自《现代汉语词典》。
    词典是发行量最大的工具书之一,很多人读小学时就有这本书。
    拥有这本书这么多年。自测看,你能通晓上述全部词语吗?

    至少我不知道有种虫叫黄守瓜,相信各地的农人对它有不同的本土称谓。进一步查证后,其实这种虫我见过,一般叫它甲虫,因为它的背上有靓丽的红底黑点甲壳。它一旦遇到喜欢吃的瓜瓜,就守在上面,死也不肯离开,所谓“守瓜”也。

    结束语:“黄守瓜,小邋遢,有种去偷局长家,他家很多大傻瓜!”

  • 2008-11-19

    不知道 - [短语]

    我究竟从遥远的地方归来
    人们不认识我
    还是走到了更遥远的地方
    不必再认识人
  • 2008-10-07

    乌鸦歌 - [短语]

    乌鸦白,乌鸦黑,
    乌鸦是白还是黑?!
    你说乌鸦白,我说乌鸦黑,
    天下乌鸦一般黑!

    乌鸦肥,乌鸦瘦,
    乌鸦是肥还是瘦?
    你说乌鸦肥,我说乌鸦瘦,
    肥了乌鸦百姓瘦!

    乌鸦香,乌鸦臭,
    乌鸦是香还是臭?
    你说乌鸦香,我说乌鸦臭,
    哪有乌鸦嘴不臭!


    注:第一节取自一首广为流传的民谣,我经常唱,唱顺了,无意中胡诌出后面的了。。。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