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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三位早期的科学大师:卡尔林耐、亨利卡文迪许、乔治居维叶,他们的名字在行业之外提及得较少,他们都是我心目中崇拜的人。我近段时间一直在想,不断记录下我所喜欢的事物人物,不断把我想到的都写下来,那种感觉和写回忆录有点像。因为我不是创造,而是寻找过去我曾想过的一切,我不怕被遗忘,只担心我遗忘了什么。
卡尔林耐——现代生物命名系统的奠基人,他教人怎么为动植物起名。简单来说,他在它们名字后面加上属性,使人清楚了解它们属于动物还是植物,是果实还是花。举个例子,从汉语来看,“蝴蝶”一词只有音义,从这个词上绝对不知道它是食物还是动物或者只是张椅子。而在英文中,“蝴蝶”是用“飞”(fly)这个单词和别的词组合构成。读到这个词,就能猜出它是一种可以“飞”的东西。所以英文的蝴蝶单词采纳了科学命名法。这就是命名系统的意义所在。(我突然发现我举例错了,“蝴蝶”有虫字偏旁,可以得知它是昆虫。这个命名其实很好。)卡尔林耐的肖像还被印在货币上。
亨利卡文迪许——孤僻的单身贵族化学家,发现了空气的组成成分,并算出地球的密度。如果知道地球的密度,再通过圆周率测出地球的体积,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地球有多重了。然后,我们就会知道地球会不会重得掉下去了。我并不是很了解地球密度对其他方面研究的意义,这些都是我的延伸想象。不过,这项研究很实际。
乔治居维叶——建立比较解剖学和古生物学的先驱大师,提出了灭绝说,让我们深度认识了恐龙。从此以后,我们知道恐龙中也有光吃素不吃肉的。一般来说,古生物学家都必须具备动力学、医学知识,他们通过研究骨骼的运动原理,来判断动物捕食的方法,甚至分析它的胃动力。他们分析牙齿表面的凹槽,判断它们嘴里咀嚼过的植物。通过比对化石和现存动物的骨骼,分析这些化石属于哪个种类的动物,这就叫比较解剖学。干这项研究的人,得有长时间的耐心和体力。开始,我以为只要学习解剖学的就是医生,后来才知道这个和医生的工作目的不一样。
诗人马修•阿诺德是这样提到三位科学家的,他说:“使我们真正理解动物、水或植物的,为我们捕捉它们的奥秘,使我们参与它们的生活的,并非卡尔林耐、亨利卡文迪许、乔治居维叶,而是莎士比亚。”
在诗人的眼里,三位伟大的科学家都被莎翁比了下去。诗人并非要贬低科学,而是指出两者对心灵影响的差异。我放佛看到阿诺德高声概叹的样子!科学家带领我们探索“真”,艺术家带领我们领略“美”。触动我们心灵的并不是一棵树的高度,而是它长得这么高却能够默默无闻,令人惊讶。人长大了就要说话,一棵树长大了为什么不说话呢?所以,人一定要少说话,才能理解树。
莎士比亚创造了一个伟大的时代。古代西方戏剧的地位很高,戏剧家都是诗人,戏剧则是一首情感高昂绵延澎湃的长诗。现在,凡以庄严为题材的历史剧,很多称为诗剧——我也看过一些诗剧,“剧”是有的,但很少看到“诗”在哪里。西方古代戏剧家的地位远高于画家,画家只是手工艺人,米开朗琪罗也不过是个较为高明的工匠。
和西方不同,古时候的中国,画家的地位高于戏子,也许因为很多画家都是诗人,诗和画总是联系在一起,画中题诗,诗写画意。画家喜欢和诗人一起混。要成为灵性才子,必要诗画同精。不管是诗人还是戏剧家,总是受到不同时期的人们的尊敬。而科学家,统统归入三教九流,异端学者。
其实,科学家和艺术家在某点上倒是一致的,都必须具有对事物的敏感和狂热的执着。人们有种误区,科学家要沉静,艺术家要热情。从前有个国王,把城市分为两半,让科学家和艺术家分别住在一边。有一天国王去考察,发现科学家和艺术家身上都是一样地又脏又臭,国王说,为啥你们都不洗澡理发?科学家说洗澡会让工作时间减少,艺术家说洗澡的过程会觉得时间很漫长。就这样,不同的想法,结局是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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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从一处瑶族乡返回城里的路上,望着两旁刚砍过的蔗田,我一直想着农民的事儿。任何一个像我这样,在城里生活却一时无法完全避开农村的人,对于农村,会有种道不清的复杂的感情,既非爱也非恨,只能是爱恨揉成一团糟的麻绳,而且只想扔在角落里。
我多次幻想新时期的农村,会出现新个性的农民。但总是很失望,不知为什么。其实我完全知道为什么,但我说不出口,我无法正视目前的现实,越来越不想谈现实问题。我常常话到嘴边,就什么也说不出来。
前几天在村里和一群七姑八姨烤炭火,我说我叔叔家在另一个村上,有十三亩地。她们大吃一惊,因为她们自己村里的地很少,生产队把地卖了很多,每家不过一两亩。她们皱眉说这么多地,如何种的完,简直太累了。我说,过去都恨地主霸占田地,地多,总好过没有吧,有了田地,也可以当地主请长工了。
她们摇摇头,不对啊,请人来种地,要一天五十元,而且包伙食,实在请不起。我说,那就把地租出去让人种。她们又摇摇头,没人租,因为种地不赚钱。这个倒是事实。——难道农民真的到了嫌弃田地太多的地步?天知道,大概在某些地方确实是这样的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农民阶层必然会消亡。农业高度机械化之后,从事农业产业的人在性质上实则是工人。发达国家没有农民,只有农场管理员,他们偶尔也被戏称为农民,但那个概念已不是“在希望的田野上”的农民了。我望着车窗外零星的不规则的土地,这样的地方有可能实现机械化吗?联合收割机能转身吗?别说了,我们的农村依然是农村,农民依然是农民。这是个长久的事,长久到什么时候,不知道。这个话题绝不好笑。
(短消息:该博客因某些字句,引起过不必要的麻烦,有人提示我“写文帐要注意”。笑话也能出事,这真不是玩笑。我已根据规定,删除不符合主旋律精神的段乱,并决定今后学习兰陵笑笑生,以谈论风月、修补阴阳为主。不谈严肃话题,这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件好事,用官方言语来说就是“不啻是件好事”。“不啻”者,即不是帝王开口说出的话,算不得准,只当是俚人俗语;皇上圣明,不与之罪,反赞曰“质朴兰心”。
说话不仅要注意题材,同时,说话多也不好,容易得咽喉炎,像我这样,咳起来总是担心人家说我扰乱治安。欲加之罪,何患无咳。另外,说老实话更加不好。以前有个阿姨请我吃苹果,我老实回答不想吃。她便告到我母亲那里去,说我不懂礼貌,给我好果子我不吃又不接。母亲只好带我到她面前去赔礼道歉鞠躬。这,就是老实说话的结果。从此以后,我决定不再老实了。此据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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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子里的水沟边,一根躺倒的木头上长出了木耳。
一阵美好的感觉,莫名地降临,当我看见那些小东西。
噢,我蹲在地上,仔细地看。
守门阿姨乐呵呵地,“我们已经摘了不少,吃掉啦!”剩下的木耳有点老了,但是木头更老,潮湿的水汽裹着身躯。
黑褐色的朽木,似乎因为木耳而获得新的生命。
难道是这根木头太有创造力,太希望聆听大自然的欢吟,从而长出耳朵?
还是这些茸茸的木耳,相信朽木心中隐藏着非一般的音乐,而它们要去听一听。木耳是木头的耳朵,又是木头倾唱的扩音喇叭。
木头吸引了木耳?
木耳找上了木头?
能长出木耳的木头真能干。
能长在木头上的木耳也不赖。不过木耳的出现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这和风有关。
经过的风,碰巧携带着木耳的孢子,而且还要有很多才行。孢子遇到温暖的水汽,和温暖的木头,就落下来生根了。
木耳不是随便有的,木耳和木头,不是一场简单的邂逅。
可是,大部分经过的风,都嫌累,嫌麻烦,嫌沿途风景不够优美,反正没有奉献精神,就是不肯携带孢子。
于是,世界上大部分的腐木、朽木,一直孤伶伶地等着,也不会长出耳朵。
它们始终是一根聋哑的木头。
就像光棍一样。就像世上的故事,都有两个不同的结局。
两个结局的巨大反差,并不取决于故事中的人物做了些什么事,杀了几个人,穿着是否名牌。
取决于什么呢?取决于讲故事的人。
就像木耳和木头的故事,取决于风。讲故事的人走进深夜,坚持不带一盏灯,深夜就有了你猜不透结局的故事。
讲故事的人走进深夜,坚持不带一盏灯,深夜就有了我猜不透结局的故事。
是否重读一次,取决于你,而不是故事。
结束歌:《木头木耳》
一个木头木耳的人,
天生不会筑篱笆,
小狗来了,请进!
哎呀小猫也来了,请进!
木头木耳的人,
安静地忙碌,修理他的犁。
风吹来了,请进!
风又吹来了,哎哟再次请进!
木头木耳的人,
抗着犁,大步迈得沙沙响,
不管人家如何笑他,
他只是得意地指着那片苜薯花。
爱怎么开花怎么开花,花田没有篱笆,
不需要太多的养分,偶尔施些花肥。
从早上到黄昏,忙累了就趴在田里,
没有篱笆,天地好大,
有点孤单,但是他一点不怕。
他可以和花说话,不停地催它们多喝泉水,
谁也不知道他是个哑巴,
谁也不认为他是个哑巴。 -
你会忘记这样的情景吗?
野地上,躺着一个腐烂的苹果。
一只蝴蝶忘情地吮吸着苹果汁,蜜样的汁液已开始发酵,甜而酸涩的酒味弥漫在草丛中。
慢慢地,慢慢地,蝴蝶醉了。
然后,它在这个没有栅栏的酒窖里睡着了。
会不会有危险的东西在靠近熟睡中的蝴蝶?
或许是一张网,或许是小猫的眼睛。
可是对于蝴蝶来说,短暂的生命,何必不就在梦中陨落?我也想陨落,但没能这样醉过。我只是见到这只柔软的蝴蝶。
它忘了醒来,我忘了回家。
你羡慕它吗,那些令它美好的,不枉它终其一生的寻觅。
那些曾令我们美好的,却不过一场蝴蝶之梦。 -
在昆仑关参观时候,我想到一个问题,以前也想过多次。
——如果我生活在战争年代?怎么办?
我,性别女,二十岁,花样年华,文盲,一无所有,我该干什么呢?
卖菜的?佣人?保姆?洗衣工?缝纫工?酒楼弹琴的?舞女?选择的余地太少了。——如果我是男的,二十二岁。同样花样年华,难道去参军?我不去。
但是敌人打到面前了,我反抗吗?我会开枪吗?会反抗,我肯定会开枪,而且知道要先开保险。
有些残忍的人,把子弹光滑的前端刮花,弄得变形,子弹就会在人体里爆炸,叫做开花弹。国际法不允许这种做法,不符合战争人道。战争,居然也讲人道…——我不主动参军,好男不当兵,不是因为这个道理。我不喜欢战争这种方式,不符合我的世界观。但是没办法,无处可逃的时候,还是得去了。
——在战场上,我勇敢吗?我想是的。战士,你必须先开枪,必须努力不怕死,不然等人家先开枪就完了。这种勇敢并非对敌人的无所谓,而是保命的无奈策略。冲锋时候前面的人,常常被后面的自己人打中,没办法。
19世纪英法军队打仗,都是喊口号。一排人先射击,然后第二排。因为那时候子弹上膛得花时间,所以轮流打。而且一排人一起发枪,子弹密集,命中率大。(看起来真像演戏。)以前在军训时候学过步枪,我最好成绩是五发子弹打出43环(一个10环、两个9、一个8,一个7。)也开过两次手枪。我至今还是很害怕听到枪声,开枪都是被逼的。我的特点是用左眼瞄准,用左手扣机。因为我无法眯左眼,我的眼睛做不到。
如果你常看动作片,你会发现,站立射击手枪有两种情形,右手握枪的时候,有时候左手是在右手下面托着,有时候却是在右手上面压着?到底该放上还是下?
放下面托着,射击会稳、准确。放上面压着,为了防止后作力。——如果打仗死了也算了。如果不死,被俘了呢?
大部分人的想法可能都一样——假装服从,保全自己。
为什么有很多电影里的人宁死不屈呢?他们是不是很傻?
不是的,他们不傻。有信仰的人和没信仰的人完全不同,而我没有信仰,才会将个人生命看得过重。——当战争打到一定时候,人时常处在紧张状态下,草木皆兵,看见人就很容易开枪,对人的信任度降为零。当双方只剩几个人的时候,没力气的时候,也不得不拼到最后一刻,都怕对方杀自己。战场上,大部分人是因为害怕而杀人的。
——当逃兵,不是没有可能。悄悄把自己的手指崩了,就当做残疾人退伍了。不敢崩,那就趁天黑走。人人理想不一样,为了厌战而逃,算你有文化。为了怕死而逃,盼你运气好。为了爱情而逃,你是想写个电影。逃啊逃,提心吊胆,被抓的话就毙掉。只要不被抓的话,战争过后你就是一段轶事传奇,人人找你探内幕。
我,我只能逃了,为了什么呢?因为这事和我没关系。还能怎么样?大家都逃了,最后也就和平谈判了,这方法最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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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票:旧时候,剧场演出赠送给人们的免费票。
白体:字体名称,相对于黑体字。或者指笔划很细的灰铅字字体,如老宋体。
黑口:线状书的一种版面格式,指的是版面中心上下端所刻的黑线。
绿营:清代由汉人编成的,分驻各地的武装力量,以绿旗为标志。
蓼蓝:草本植物,用于提取蓝色染料,一般就叫“蓝”。
灰质:脑和脊椎的灰色部分,由神经细胞组成。
短褐:古书上指粗布衣服。
青钱:古时比喻有才之人。(青袜子:喜欢卖弄才识的女子,也称“蓝袜子”)
紫毫:毛笔之一种。笔锋由深紫色的兔毛做成,比羊毫坚硬。
黄守瓜:通称瓜萤,是一种瓜类害虫。一个人一辈子拥有时间最长、但总是读不完的书是——词典。
以上与颜色相关的名词解释,看起来不难,皆摘自《现代汉语词典》。
词典是发行量最大的工具书之一,很多人读小学时就有这本书。
拥有这本书这么多年。自测看,你能通晓上述全部词语吗?至少我不知道有种虫叫黄守瓜,相信各地的农人对它有不同的本土称谓。进一步查证后,其实这种虫我见过,一般叫它甲虫,因为它的背上有靓丽的红底黑点甲壳。它一旦遇到喜欢吃的瓜瓜,就守在上面,死也不肯离开,所谓“守瓜”也。
结束语:“黄守瓜,小邋遢,有种去偷局长家,他家很多大傻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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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美学向来是比较冷门的学科,并不容易研究。从严格的意义上说,真正的音乐被当成一门科学来看待,其涉及到生理学、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。六十年代的心理学论文曾经报告了有关彩色音乐的实验,引起许多心理学与音乐层面上的讨论。
人的感觉会有哪些联动变化呢?
一种是共感觉,指某一种感觉激发时,引起其他的副感觉,就像眼睛看见一个苹果时,马上使得鼻子似乎嗅到了它的香味。一种是音色感,指听觉激起的彩色感。这就是彩色听觉。比如说,有些人听到某段旋律音就会看见某种颜色和情景,这颜色可随音高、音强、音质而改变,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有彩色听觉,它常与兴奋、紧张、敏感、或神经质的性格有关。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音乐心理学研究者曾做过有关彩色听觉的实验,引起许多心理学与音乐美学方面的讨论。
彩色听觉有三方面表现。
一是眼内的现象:闭上眼,手盖在上面,经常可以看见有一些闪光点在眼前飘荡(这也是形成梦的材料之一),这些闪光点在黑暗中最明显。一些人在听音乐时,会看到相似的闪光色彩。二是视觉的想象:当一个乐章主题标明是描写某个黄昏时刻,有些听众确实看见了黄昏来临的色彩、动态,还有太阳落下的景色。恰似我们想起某个人时,我们能够在眼前感觉到那人的高矮样子、穿衣打扮、甚至能够分辨似地听见他的笑声。
三是类似的联想:明亮的声音、急促的速度、活泼的节奏,都能使听的人联想到一些彩色在眼前飘动。假如我们的想象力足够丰富的话,一个兴奋的节奏可以让人感觉到战争的场面,联想起鲜红的流血;安静缓慢的音乐能令人联想起冷冷的蓝色和冬天的湖水。
可以肯定的是,彩色听觉的发生主要依赖人的普通情绪变化引起的联想。悲伤时刻,任何节奏都如催化剂一般令人流泪。高兴时候,几个简单的音调也使人仿佛看见传说中的夜莺在啼唱。
(有的段落字句好像不是我的口吻,但却写在我的草稿上。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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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回到南宁,都能感到这里比别处温暖,尤其温暖。这种温暖充满着安全感。走廊里一株多年的四季桂开花了,鹅黄色,细碎精致,花苞像小米一样。我忍不住要嗅一下。这个,很令自己好笑。为什么人看见花儿就要凑近去闻一下呢?然后一定要说,是香还是不香。
猜猜香分子会是什么形状?源源不断地,它从花瓣的孔隙中漫出来,从衣服的丝线间透过,轻轻渗到肌肤。
“对一朵花来说,香气很重要吗?”有个人叫桑之,他也在看花。“如果一朵花的香味令人不舒服,再美也要打折扣。”我说他的这个回答没新意。毛泽东(这个名字居然被屏蔽掉!)说过,有二十道考题,如果只答出十道,但其中一道的答案很有创造力,那么可以给一百分。如果答对了二十道,但每一个回答都很普通寻常,给个五六十分也就马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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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今天立春,该是欢喜的日子,该化雪,该祈福,该有酒,有乐,最好还要有诗。怨头脑迟钝,只翻出一篇旧文字敷衍了了。惟愿春天快快到来,解救受冻受寒的人们,实在等不及了。)
《春的四个四重奏》
暮春一。低徘浅唱。
已经五月,独恋四月。人间芳尽,桃花始笑,“你才来呀”。城东野郊,老地方,绿坡脚;红蕊菲菲,陪我唱。沐春二。回旋慢吟。
“春服既成”,蓝裙白衫,手牵手去,去问晨曦。春风如发,春寒如肤,春水如睛,春雨如唇。现在问你,“春如什么了”?答不上啊,春也不爱帮你说。春偏要睡在我脸上的小旋涡。牧春三。高板飞腔。
你的白马,你喂好牵来;我的长靴,你帮扎紧来。我俩一起,遛遛春哉。我哼小曲,你跟后排,手里捧着零食,别踏了空把步儿迈。我回头甩起紫铜鞭,“啪啪!啪啪”,就该打你呀,小子记住,不要绿肥了春草,慵懒了你!慕春四。倏落徜徉。
怀春不如慕春,居思不如往慕。不小心,恋了此季春芽,就忘了去岁春花。“春心莫共花争发”,究竟何处,可酿存流逝的春华;等过明年,我俩痛饮篱笆,即使醉话连篇,就当做乱弹琵琶,哈哈,唱什么?谁还管他—— -
走进医院前,经过那道搬尸体的小偏门,不由得多看了几眼,所有的尸体都将从这里被悄悄带走,走到他们无法反抗的地方。躺在医院的床上,想到自己活不了太久,这个问题先想明白了也不感觉太难受。而从医院回家,读新闻知道希斯•莱吉死了,原本哀伤阴冷到极点的冬日,病痛未好,立即地又多一痛,又多一场眼泪。
我看过希斯•莱吉的五部电影:《凯利党》《格林兄弟》《断臂山》《四根羽毛》《卡萨诺瓦》。每一部,都不一样,我都差点认错他。第一部看的是《凯利党》。描述澳大利亚绿林好汉耐德•凯利的故事——农民和殖民者之间的“阶级斗争”。希斯•莱吉和所期待的凯利形象相差太多,电影也拍得有点拖,需要像我这样有耐心的观众。
我读过关于耐德•凯利的书,一部视角新颖的获奖小说。那个凯利野蛮而暴力,狂野而自满,在想念女儿的时候才流露出温情。电影上的凯利傻气,淳朴,善意,像是没有犯罪之前的凯利,比凯利美好。
要知道,这种形象放在《断臂山》中则很贴切,所以李安选他是对的。希斯•莱吉在片中饰演恩尼斯,内敛孤独,不爱多言。在衣橱里,恩尼斯发现自己旧日的脏衣服被杰克当作爱的信物保存下来时,他时刻压抑的情感突然悄悄地被刺破,不可抵挡奔涌而出。衣物犹在,物是人非。虽然人们都认为,杰克更爱恩尼斯,因为杰克更主动,但看到这里,你知道他们的爱一样多——真是平庸无奇却莫名其妙让人掉大泪的影片。
《格林兄弟》这部片子,不提也罢。在电影中,希斯•莱吉和马特•达蒙合作饰演一对玩诈骗混日子的兄弟。也许他们真的比较像兄弟,以至于我在《卡萨诺瓦》开头的部分,将希斯•莱吉误认作马特•达蒙。
——我同样喜欢马特•达蒙,他的片子我看得更多,从《拯救大兵瑞恩》到《天才的雷普利先生》再到三部《谍影重重》,估计有近十部,但马特近些年只是在二线徘徊。马特•达蒙没有希斯•莱吉那么帅,可是我总感觉希斯也不算英俊。
当《四根羽毛》、《卡萨诺瓦》这两部罗曼蒂克电影在我眼前闪烁时,我怎么也不相信这就是希斯•莱吉。这时候,过了二十五岁没多久的他,成熟,文雅风流、英姿勃发,这些词都开始找上了他,同样的,吸毒等等这些艺术界的癖好他也学会了,并葬送了年轻的生命。
《四根羽毛》是一部拍摄难度相当大的影片,沙漠,骄阳,战争,宗教……恶劣的环境,造就了史诗片必需具备的噱头元素。影片讲述了一群上流社会的英俊小生成才的故事。也许人们不同意我的说法,但还能说明什么?这部片旨在表现男人和命运顽强抗争、决不屈服的气概,这种男人味恰是成为纯正贵族必备的精神气质。
坚强,豪气,忠诚,坦率,这正是我所喜欢的男人味。但我不喜欢战争和一味地争强好胜。在影片开头,我赞同希斯•莱吉的作法——为了爱情,不去战场。虽说,这就是未婚妻和伙伴们送给他四根羽毛的原因。四根洁白的羽毛,含义为懦弱。这个世界上,为了爱情而懦弱是值得的,一个冷酷漠然、无法去爱的人,其活着自然太乏味太没有意义。
到了《卡萨诺瓦》时期,希斯•莱吉终于可以放手去爱,他饰演意大利史上有名的情场浪子卡萨诺瓦。爱是爱了,没有什么好爱的,直到自己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一个比男人还聪明的女人。这部片子华美轻松可爱,是一部养眼的娱乐片。
情多未必能遇到打动自己的人,能让自己死心塌地去爱,谨慎地去爱,豪迈地去爱,至少不会太空虚。这是一个多情人的运气,一个情场好手该收手就收手的时候。演了这个美丽的故事,得知了真爱的感觉,对于永远停留在二十八岁的希斯•莱吉来说,总算没有白活。希斯•莱吉,我希望他经过那扇小门的时候,看到天使的翅膀在飘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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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,让人煞是难过。
今日,尤甚。
各地纷纷落雪,南宁之冷亦不甘落后。清冷,是栏,是树,是蜷缩的狗尾。
冰冷,是手,是足,是牙齿,无价值的肉体。
冷,不过是些可抛弃的身外之物,唤之不来,弃之不悔。
何不冷出些颜色,冷出些味道来。“残杯与冷炙,到处潜悲辛”,这块冷炙,味道尚存,却是腐肉,将就喂给瘦狗也罢了。
似乎没有什么冷会让人喜欢。但有一种冷,虽不能令人留恋,却也让人想远远观望。
这个,叫冷艳。“冷若冰霜,艳若桃李”,各挑出一字而成。不知是何人异想天开,把冷若冰霜和艳若桃李两位姑娘放在了一起。冷若冰霜可不一定艳若桃李;
艳若桃李不见得是冷若冰霜。桃李不爱说话是事实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。围桃李者众,桃李若为姑娘,何敢多言了去?只好冷冷地,学冰霜冻人,学冰棱伤人。
各自冷,自个知。
最诱人是冷香,最个性是冷酷,最伤人是冷箭,最可敬是横眉冷对。
最难坐是冷板凳,最难吃是冷饭。
最甜是冷饮。最孤单是枕冷衾寒,寂寞沙洲。最可怜是布衾多年冷似铁,门前冷落鞍马稀。
最冷是心冷。 -
年华太长,青春太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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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这两天在写小说,但我不写爱情小说。因为我不会写,我真的不会描写恋爱。要写的话,可能都是下面这种傻样子。一点不深沉。
他说:我要拥抱你。
她就说:你不敢......
但他已经紧紧地抱住了她。
然后,在她的耳边轻轻背出鲁迅的句子:
“真的勇士,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,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......”
她接着说:真的勇士,还敢于拥抱温柔的敌人。 -
这阵子郁闷,严肃。
有人偷盗了我的文字。我本来不知道。
聚会上,酒过三巡,这个人突然赞我写得好,继而当众道歉,说是抄了,但来不及和我说,而且表明至今没收到稿酬。
没收到稿酬是原谅的理由吗?气愤。
真够坦诚的话,为何不注明文字出处,这又不难。古时候,土匪要抢劫的话,害臊的,脸上还蒙张黑头巾。
现在,光天化日之下的抢,竟然还带着笑容,够后现代的。匪德不再,匪风日下。
唉,翻出个土匪的老故事,勉强逗自己玩儿。
......
桂西多匪。桂西历来多匪。
桂西土匪依然逍遥。
土匪们想学点梁山好汉的作风,抢富不伤贫。
有钱人都学乖了,经过土匪出没地带,都打扮得跟穷人似的。
于是,土匪们把过路的人,不管穿戴如何,一起请上山来。被抢劫的人,称为票子。
土匪请票子们坐成一排,每人面前摆上一盘食物:鱼。
那些专吃鱼腩鱼肉的,都是穷票子,平时没有吃。
专吃鱼头鱼尾的,没得说,吃腻了肉的有钱人,才这样。
人性检验完毕。人性就隐藏在一条鱼的身体里。
鱼是两面性,人也是。
土匪不等收碗,就把吃饱了鱼腩鱼肉的人赶下山,传个话给吃鱼头鱼骨的人的家眷,让他们准备赎金。
土匪还挺黑白分明的。这就叫匪德。有一天,土匪又绑了一群人。
其中有个人,事前,他从被抢过的穷亲戚那里得知有吃鱼这一关。
可是这个人得了健忘症。
他忘记是该吃鱼肉还是吃鱼骨头,他甚至忘记鱼长什么模样了。
鱼端上来了。他看看鱼,又看看守在身后的土匪。
他傻傻地只好说:大哥,这是什么鸟啊?我怎从来没见过呢?
哎哟,连鱼都说成鸟的人,土匪也懒得杀他了。健忘症的好处,可能就只有这一回而已。
所以,你说人是不是该学点健忘呢。
我要忘记土匪端给我的鱼。
不要以为给你吃鱼的人就不是土匪了。 -
我似乎比别人喜欢谈论情感,谈论人类的、野兽的、植物的爱。我觉得生活中的每件事都伴生着情感因素,爱和恨都可能是催化剂,也催化它们自身,增加或减少。
我和一堆女友吃饭,说到是否惩罚犯错的孩子时候,我突然想到爱和恨的区别。我说,如果爱不能解决的问题,恨更加不能。“爱”和“恨”这两个词可用来比喻任何事情。
我谈论爱,也随之谈论性。但是我这些朴实的女朋友好像从不曾在公共场合提过这些话题似的,她们看着我笑,好像都很害羞。人一笑呀,就身子乱挨乱倒,晕成一团,精神即刻得以放松。
晕是迷魂药的代名词。接着,我想起一个黄色笑话,就告诉她们,结果都笑倒了。这算一次较为成功的讲笑话。我过去说笑话总是不够火候,往往还没说出口,自己先笑坏了。我把男男女女一块聚餐时候的交流风格带到了一个纯女性的聚会上。
我不能容忍当只有女人的时候,大家只谈论孩子和衣服和家庭。我们应该经常探讨性爱,书本上的、电影上的、生活上的,没有来到和不会到来的,这对心理很环保。爱恨的倾向简单而鲜明地展现人的个性。
人们有时不会直接说“我爱什么”,“我喜欢什么”,就因为他们不敢展现,不敢离开大众太远;一个人若是太公开自己的好恶,就等于自己走光,从一堆模糊的人群中凸显出来。让人们感觉他不合群,感觉他太标明自己。
中国人太含蓄了,表现在他们只谈论别人的故事,而避免谈论自己。所以,如果你要了解A的故事,你去询问B就行了,直接采访得不到什么真的事实。绯闻都是别人造出来的,如果人们都不去关注他人的闲事,世上根本不会存在绯闻这回事儿。
“绯闻”两字的意思展开来,就是“桃色新闻”。“绯”即“桃色”——这就有人问,为什么不是红枣色或者洋葱色呢?据考究,因为桃子的形状如同人之臀部。
例子参见《中国画技法大集锦》(达茜选编版)第250页,“画寿桃法”条目下注释,“研墨毕,解小衣,臀部沾墨汁少许,盘腿缓坐于宣纸正中,轻重得宜,旋成桃型,加左右枝叶,鲜活灵现,即悟空闻香而驻足搔耳也。”——所以,臀部和桃子,天生就是两种性质相近的物资。
——由于媒体认为“臀部新闻”这个词不雅,就改写作“桃色新闻”;但“桃色”还是能联想到臀部形状,又改作“绯”,其目的是为了将情色表现得优美。有人反对我的观点,认为“绯”是形容人的面颊上呈现桃红色,隐含着“难堪的话题”之意。这全都是误读。中国不仅没有言论自由,而且喜欢公开地误导言论,并拥有了一群敢于说假话的爱国人士。
我笑叹世人掩耳盗铃(使用成语是非常俗气的写作技法),不能令臀部大白于天下,唯独于陋巷偏厕红楼青草地,才敢半遮半现。臀部既然为媒体所不齿,不似面子考究,人啊,何必要学琵琶半遮面呢?上面这段话写得很混乱吧,这就是我想造成的效果。阅读一段混乱的话,能使人产生微醉之感,我就盼望自己能写出酒样的文字来。
人们赞扬那些顺畅的段落,称之为“行云流水”,但是我觉得用“上下通气不咳嗽”这句歌词来形容挺好,这句歌就是形容酒对人的疗效。流水嘛,有声但无香,饮酒嘛,有声有香又上下暖和,写文章就要写到令人醉才好。我承认这不是什么时新的观点了。很多人早都学会用饮酒的态度来读书了,所以他们常常“陶醉”在某篇文章里。
“陶醉”的本意是:人要喝一陶罐的酒才会醉,如果一陶罐的酒里掺了半陶罐的水,一般就是不够醉,除非再喝个一陶罐的水加酒,并在陶罐般的肚子里将水和酒析分,再排泄出一陶罐的水,然后才会醉。至于醉和晕,又是两个近亲词汇。一般情况下,先晕后醉,醉罢还晕。放到棋盘上来看,两个晕棋子前后夹击一个醉棋子,醉棋子必败必退。性爱也如此,前后晕乎乎的,期间所经历的醉,不过是稍纵即逝。故而,我认为,晕比醉的境界还要高一筹。
阅读,也要令人先晕后醉,合上书页后,还要继续晕一会。人若晕到极点,要么让混沌毁灭自己,要么脱胎换骨。那些能够击掌大呼“明白”二字的人,都是在深刻的晕迷状态中才发现了真理。真理就像鸡蛋,我们以为就是壳。
我们永远不能透过壳,来看到真理,必须打碎它。当真理呈现面前,我们又面临先有真理还是先有蛋的问题。若先有蛋,它如何寻找内心需要的真理?若先有真理,它如何寻找适合自己归宿的蛋?这话很好,所以在这收笔很好。
本来,在晕乎的状态下,我只是想写一篇晕文,技法倒不算难,就是大幅文字不分段落,不按序理,内容不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,就能十足令人晕了。例子如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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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的星星很黯。
城市的人,和行星无异,注定被主恒星所牵引,
从此有属于自己的黑白,有寒暑和风云,
也有了恒久的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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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情不佳,工作不顺利。
憋出以下几句:
不要和生气的人比试生气的份量
不要和寂寞的人描绘寂寞的厚薄
不要和生活不空虚的人探讨空虚的生活
也不要假装体谅哑巴而不言语
还有什么“不要”,都直接说出来 -
有篇课文叫《喜欢有理》:
在学校操场边的樟树下,
女孩问男孩:你喜欢听我唱歌吗?
喜欢!
为什么?
你每次唱,都在你心情好的时候。
女孩的心里顿时湿湿的。
她绕到树的另一面,偷笑着。
歌唱不唱得好,本来就在其次;
在乎的,是对方的悲喜。
这时,男孩故意敲敲树干:
喂,八婆老师过来了,快走吧!与此同时,课堂上。
有个女生趁着老师板书,给后面的男生递纸条:
阿猫,今天讲这篇《喜欢有理》的课文,
你要背好,八婆老师喜欢出这种考试题。
晚上,我要听你背…假设我是课文中唱歌的女孩
假设我是递纸条的女生
假设我是上这堂课的八婆女老师……
这里有三个女人的故事。
不用假设的是,她们都是我的化身,
分别代表性格中的:感动、顽皮、刻板。 -
生命就是由一段段旅途组成。
段和段之间的接口,有时,以时空转换为分割点。有时,以心情好坏为分割点。
对一场已经发生了的旅行,我想要追求什么?
关键之处不在帮助回忆。回忆会随时更改,除了爱——我们不忍改变回忆中各种爱的细节,包括气味眼神口头禅。
很奇怪,爱的旅途有别于其他的旅途;
达茜:“爱的历程,你不会重视其中的某一点,因你重视其中所有的部分。”你肯读到这里,就已经顺着我的思路走了好一段,长长的海岸线,有两公里了。
“旅途留下的痕迹分裂而散乱,不像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那样仅仅具有同向、相向、背向几种简单的关系。……”(——Antony Tatlow 1935— )我们不需用文字来丰富或扩张一场原本简单的旅途。
我们追求使旅途的简单短暂变得富于可读的方法,而旅途本身的性质与内容不变。
(这是未完的文字,中断的旅途,因我在途中而中断。) -
人与人的差异
就像高山的垂直海拔上不同植被之间的差别,如此强烈。
因日照和雨露的多少而风采多样。
即使在同一海拔
或因土壤不同而产生植株变异
或因植株的差异而改变个体在食物链的位置
偶然,突然,命运?运气?
但人与人的差异,怕又不如狗和狗的差异明显,
明看不同的人,内里却都是一个质素,
不管哪家的狗,毕竟容易辨认多了。







